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3期),涉及本溪市3家餐饮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现公告如下: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桥子徐继骨汤麻辣烫店使用的大碗,近期在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责令改正、警告。 经排查后认定,消毒不合格的原因是消毒方法错误,企业已按照要求整改。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桥子食全食美菜馆使用的汤碗、饭碗,近期在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责令改正、警告。经排查后认定,消毒不合格的原因是消毒方法错误,企业已按照要求整改。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米坛肉馆使用的小碟,近期在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责令改正、警告。经排查后认定,消毒不合格的原因是消毒方法错误,企业已按照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