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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四起“毒油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2019-07-29 闽北日报 394 0
核心提示:  本报讯 近日,由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监督移送的四起毒油条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16日,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
  本报讯 近日,由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监督移送的四起“毒油条”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16日,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建阳区检察院通报当地一火锅店抽检的油条铝含量严重超标,并要求提供法律咨询。建阳区检察院侦监科长雷建军认为,如火锅店在不知铝含量超标的情况下销售该油条,就不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在向上级领导请示后,雷建军先后联系了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开展早餐市场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检查组对市区范围内的油条制售点进行全面摸排,先后在水南建设银行旁、水南义乌街内、中山路双井巷路口旁、童游街道民主路等地,共抽取8家油条制售点的油条进行抽检,并于当日送到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化验。
  经鉴定,有4家油条制售点制作的油条铝残留量超标,分别为548mg/kg、403mg/kg、300mg/kg、521mg/kg。
  今年1月10日,雷建军列席了区市场监管局案件审理会,并在前期查阅大量判例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发表了法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100mg/kg,抽检的4家油条制售点在制作油条过程中违规加入食品添加剂,导致铝含量分别超出规定标准的5.48倍、4.03倍、3倍和5.21倍,其的行为均已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会后,雷建军快速制作了四份《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当日即送至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也将上述4名油条制售点的经营者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移送至区公安局审查。
  在区公安局对4家油条制售点的经营者立案侦查后,建阳区检察院启动提前介入机制,立即赶往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规范和引导民警侦查取证,指出要做好客观性证据的收集,查清违规添加剂的进货渠道,防止犯罪嫌疑人辩解主观上不明知生产、销售的油条铝含量严重超标的情况,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
  近年来,建阳区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接下来,该院将开展综合治理以净化市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对流动摊贩、校园周边、城郊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专项检(稽)查,防止“问题食物”流入餐桌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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