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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防控夏秋季食物中毒风险提示

2019-07-12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521 0
核心提示:  夏秋季温度高、湿度大,是食物中毒易发、高发季节。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现提出以下风险提示:  一、易引发食物中毒的
  夏秋季温度高、湿度大,是食物中毒易发、高发季节。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现提出以下风险提示:
  一、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凉拌菜:天气炎热,很多人喜欢吃凉拌菜,但凉拌菜是采用冷加工,极易发生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情况。在外购买凉拌菜,一定要慎重,选择干净、卫生、正规的门店购买。自己制作凉拌菜时,要采购新鲜、卫生的原料,能加热的原料彻底加热,然后再用凉白开进行冷却,不能加热的蔬菜、瓜果等一定要彻底洗净,加工过程中刀具、砧板、餐具等做到生熟分开。吃多少凉拌多少,加工完后尽快食用。
  海鲜:购买海鲜时,海鲜应与其他食物分装存放,生熟分开,购买后尽快(2小时内)放入冰箱。解冻时,不要在室温下解冻,应在冰箱冷藏室或用微波炉解冻。烹饪海鲜时,要煮熟煮透(鱼肉、虾肉不透明),尽可能不生食海鲜。赤潮多见于夏季,扇贝、织纹螺等海水贝类由于摄食赤潮中有毒藻类或与有毒藻类共生而在其体内产生并蓄积成“贝类毒素”,要慎食海水贝类食物。
  菜豆类:夏季是四季豆、芸豆、刀豆、豆角等各类菜豆大量上市的季节,生的菜豆中含有皂甙和红细胞凝集素,通常情况下,充分加热后能够破坏其毒素,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但如果菜豆烹调时加热不彻底,食用后就会引起中毒。在加工菜豆时,要按照“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工序进行并烧熟煮透,以防食用未经煮熟的菜豆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
  野生毒蘑菇:夏秋季是野生菌生长的旺盛期,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不采摘野生蘑菇,不购买野生或来路不明的蘑菇,不食用野生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食用。
  二、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应注意对食品感官性状的检查,防止购买腐败变质的食品。购买预包装食品,除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外,还要查看包装是否完好,不要购买包装破裂、变形的产品。
  外出就餐时,选择持有有效证照、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
  网上订餐时,选择网上公示有效证照、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距离近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家庭就餐时,采购食品要新鲜,清洗、切配、储存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菜肴做到烧熟煮透;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
  三、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不得超负荷供应。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根据实际供应能力,合理控制原材料采购和饮食供应数量,切勿超负荷经营。不具备冷食类、生食类专间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制作凉菜和生食海产品。
  把好原料采购关。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
  把好人员管理关。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暂时调离工作岗位。
  把好加工制作关。食品加工制作和储存时,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对加工制作、储存的工具和容器具进行区分,防止交叉污染。
  把好消毒保洁关。自行提供餐饮具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采用物理消毒的,定期检查消毒柜等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定时监测有效消毒浓度。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索取或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最后提示广大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诊,保留相关资料,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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