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补充,是保护公众健康、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强制性技术要求。7月8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省卫健委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此次食品安全标准立项的原则是:体现辽宁地方特色和传统食品优势,符合辽宁食品产品发展实际需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立项范围包括特色食品及食品原料、特色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等,不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列入国家药典的物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