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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宣布放弃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

2019-06-27 中国质量报 496 0
核心提示:  离开国酒招牌,品牌靠什么飞天?  从2001年9月茅台集团初次提交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算起,茅台集团与国酒商标纠缠的历史
  离开“国酒”招牌,品牌靠什么“飞天”?
  从2001年9月茅台集团初次提交“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算起,茅台集团与“国酒”商标纠缠的历史已有18年之久。不过,“国酒茅台”这个称谓从未得到官方承认。
  6月12日,茅台集团董事长李保芳正式宣布,“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起停用。茅台与“国酒”之间的微妙关联将由此划上句号。
  “国酒”,这个曾经让茅台集团梦寐以求的商标,为何会与它渐行渐远?而离开了“国酒”招牌的茅台,又该靠什么“飞天”呢?
  9次申请均以失败告终
  从初次申请到主动放弃,在过往的18年间,执着的茅台集团为了“国酒茅台”商标提交过9次申请。
  2001年9月,茅台集团初次向原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的申请,未获通过。此后在2005年、2006年、2007年、2010年,茅台集团又多次提交过“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也均以失败告终。
  2012年7月,茅台集团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一度通过初审。但是,却遭到五粮液、山西汾酒、剑南春等酒企的集体反对。
  2016年12月,原工商总局商标局下发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茅台集团对这一决定表示不服并提出复审申请,但依然只得到“不予注册复审”的结果。
  2018年5月,商评委给出了对“国酒茅台”不予注册的的判定理由:“国酒茅台及图”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的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2018年7月,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评委撤销对其“国酒”商标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然而2018年8月13日,茅台集团在官网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此前诉讼申请,并表示对复审决定“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
  “国”字头商标仍存争议
  从屡次申请,到主动放弃,茅台想把“国酒”商标收入囊中,为何如此之难?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解释说,“国酒茅台”带有夸大宣传的性质,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国家级白酒”茅台。茅台公司自己对“国酒茅台”的解释是“中国白酒”茅台,即茅台是中国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这其实与多数消费者的理解不一致。因此,茅台公司多次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都被驳回。
  原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也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不过,记者查询发现,酒类产品中带有“国”字的商标是存在的。此前,茅台集团的起诉书也提到,有其他酒企注册并大量使用“国”字商标,如国窖、剑南国宝等。
  对此,有专家表示,“国酒”与“国窖”的性质不同。“酒”是一个商品品类,而“窖”则不是指定的商品名称。不过,也有法律学者提出质疑,认为“国酒”“国窖”都不适宜申请成商标。
  失去“国酒”加持路在何方?
  茅台与“国酒”的十几载长跑,从法律角度看,最终“国酒”商标依法不予注册,是法律的胜利,但是从市场角度看,茅台却并非失败者。
  早在2010年,原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公布的中国酒类品牌价值排行榜上,茅台的品牌价值就登上了第一的位置。过去几年间,茅台的身价更是一路走高,成为当之无愧的行业龙头。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在这场没有硝烟的商标争持战中,茅台的品牌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公众很容易在茅台与“国酒”之间产生联想,“国酒茅台”这个商标到底有没有注册,相比之下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事实上,茅台也早有准备,并已经开始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
  对于茅台突然放下对“国酒”商标的执念,朱丹蓬认为,这是茅台集团根据整体形势以及自身发展情况所进行的策略调整。“凭借多年来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的品牌形象,如果茅台酒能够继续保持优异的品质,即便是没了‘国酒’商标,茅台未来仍然能够‘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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