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确保学生在校用餐安全和营养健康,5月20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规定》要求,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完善食堂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食品经营全过程控制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以及饮用水安全管理等与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加强“洁厨亮灶”建设,畅通食品安全投拆渠道,听取师生及家长对食堂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问题。
坚决查处出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记者了解到,各级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学校与《规定》一一对标,对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对外委托或承包食堂和学生餐饮配送企业以及校园食品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地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摸清家底、摸准病因、列明清单、明确措施、及时整改,防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在春秋季开学、高考、中考、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专项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饮食店和流动食品摊点的检查,坚决查处出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学生食品安全提供良好环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的健康饮食提供营养指导和培训。
导致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将对负责人从重追究责任
对《规定》实施后仍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清、自纠不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有关责任人因不执行《规定》、不履行管理责任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导致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从重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