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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首个食品药品案件巡回法庭审结案件60件

2019-04-16 青岛财经网 512 0
核心提示:  青岛黄岛区人民法院介绍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经验,该院2016年11月设立了青岛首个食品药品案件巡回法庭,共审结刑
  青岛黄岛区人民法院介绍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经验,该院2016年11月设立了青岛首个食品药品案件巡回法庭,共审结刑事案件60件,判处罪犯66人,占全市的40%,审结行政案件8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6件。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22人,4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共判处罚金769.8万元,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罪名主要包括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3类。
  分析近年来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从犯罪主体看,呈现“两低一高”特点,即被告人年龄低、文化水平低、女性占比高。大部分被告人为80后、90后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多为高中以下学历,该类被告人因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法律意识淡薄而实施了生产、销售行为。从犯罪类型看,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以销售假药犯罪案件居多,占比为85%,销售假药类案件中假药品名虽然多样,但类型相对集中,一是检测出处方药成分的所谓保健药品,属于必须批准生产、进口而未批准生产、进口,按假药论处;二是进口瘦脸针、美白针等微整形美容针剂此类美容针剂没有进口批文,属于必须批准进口而未批准进口,按假药论处。从犯罪手段看,出现了网络销售、快递销售、跨区域销售等新形式,犯罪手段越来越隐秘。
  近年来,黄岛法院科学配置审判力量,创新工作模式,进一步突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障,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承办了一批疑难复杂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018年9月,由黄岛法院院长王光金担任审判长,首次采用7人制大合议庭审理,由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以销售假药罪对严香荣、李爱慧等4被告人做出了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2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有罪判决,并判令四被告人支付赔偿金13万余元、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系全市首起销售假药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树立起公益诉讼“新区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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