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近期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稻)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稻)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两家企业旷日持久的“商标之战”又一次成为行业内的关注焦点。
为深入分析苏稻、北稻两者之间的矛盾及原因,近日,新华网邀请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仰坤、中华商业联合会老字号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张健、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德就“苏稻”“北稻”的商标问题开展了一场以“市场下的商标之争”为主题的探讨座谈会。
据了解,稻香村始创于苏州观前街,持续经营至今已经二百多年,传承到现在的苏稻。历史上的北稻始建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由苏州稻香村的伙计来京建立。随着稻香村的影响力逐渐增强,苏稻和北稻对这一商标的争夺力度也不断加重。从2013年起,围绕着“稻香村”商标的判决多达30份,仅2017年就有15份之多。
2018年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一审判定北稻侵害了苏稻的商标专用权。而仅仅一个月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苏稻与北稻侵害商标权纠纷与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苏稻侵犯了北稻的商标专用权。南北稻香村长达数年围绕商标的争夺战对两家企业的经营而言都是极大的打击,也给行业内企业间的合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那么,这场纠纷涉及到的商标保护的本质是什么,南北稻香村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稻香村作为驰名老字号在法律方面有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呢?冯晓青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了专业性的解答。
图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在座谈会上讲话
冯晓青说:“商标保护的本质包括保护商标的专用权,这种保护除了用于区别商品来源,更在于维护商标的信誉。商标信誉,从本质来讲体现为消费者对某种品牌的认可。除此之外,商标保护还包括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在看似简单的“商标之战”的背后,其实暗藏着苏稻和北稻对稻香村这一商标长久以来良好商誉的争夺。
“法律规定非常清楚,应该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一旦商标经过了申请注册,注册通过,注册核准的流程,无论是通过购买方式,还是其他法定形式,商标和指定商品一旦注册成功就受到法律保护。”冯晓青说。
据冯晓青和其他在场专家介绍,北稻最初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三个禾字+北京稻香村”,但未被核准。把“三个禾字”去掉之后,该商标与苏稻商标更加相似,反而被核准了。此外,我国《商标法》规定,不能将县级以上的地名作为商标注册的内容,但北稻中包含“北京”二字。
那么,未注册的商标是不是不受保护呢?
冯晓青介绍:未注册商标大致分为三种类型:第一,商标达到了驰名的程度,法律规定了禁止他人抢注的权利。第二,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他人也不可以抢注。第三,普通的,没有什么影响的商标,尽管没有获得法律上实质性的权益,但是具有值得法律保护的合法的利益,他人不能用不正当手段去使用。不管商标有没有注册,良好的商誉都是要经过使用才能获得的,这对企业来讲具有很大的竞争价值。
关于两家企业未来的发展状况,冯晓青说:“苏稻在自身注册指定商品范围内和自身注册商标权范围内使用该商标,是合理合法的。”他认为两家企业之前有过合作的基础,应该通过协商化干戈为玉帛,规划商标布局和市场划分,共同培植稻香村品牌,将这个商标做得更有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