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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区集中打击食品药品领域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行为 酒店饭店禁止出现“野生”“野味”字样

2019-04-09 西安日报 884 0
核心提示:  本报讯 为切实保护秦岭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领域依法经营自觉性,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临
  本报讯 为切实保护秦岭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领域依法经营自觉性,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食品药品领域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经营行动,确保餐饮经营单位无野生动植物菜肴、农贸市场无野生动植物交易、药品零售企业无野生保护动植物经营使用行为。
  连日来,执法人员瞄准易发生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饭店、酒店、农家乐、土特产店、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药材市场、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场所,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该区严把餐饮环节“饭口”关,重点检查酒店、饭店、农家乐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后厨、冰柜、冷库等关键部位,查看经营主体资格、进销货台账及索赔索证、肉制品检验检疫证明,查看销售菜谱、门头、摆设标签,禁止出现“野生”“野味”字样,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该区严把流通环节市场主体“准入”关,重点加大对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药店、土特产店、中药材市场、药品生产企业等特种行业准入资格的审查,严格审查和规范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对食品经营户逐一对照检查,逐户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经营者和检查人员“双签字”,确保无盲区、无遗漏、全覆盖。
  该区严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关,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以及购销存记录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查看醋鳖甲、醋龟甲、酒乌梢蛇等中药饮片的产地、生产企业及批号,严禁出售穿山甲片、麝香、乌鞘蛇、蛤蚧等重点保护中药材,严禁销售陕西省分布的陆生“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
  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积极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诠释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大意义,教育和引导餐饮服务企业、食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做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的“经营者”,人人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员”“监督员”“保护员”“践行者”,共同遏制 “舌尖上的杀戮”,共同维护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
  截至目前,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26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7家,向经营户发放野生动物保护通告、宣传单及保护图例等300余份,签订市场主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承诺书260余份,未发现非法收购和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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