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会上,市场监管局认真解读了《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兰州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中关于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在虚假宣传、欺诈营销、无证经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销售的法律责任。会议要求经营单位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规定,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将普通食品宣传有保健功能,不得将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宣传,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做到管好嘴巴不乱讲,管好产品不乱卖,管好初心讲良心。经营户纷纷表示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加强自查自纠,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兰州晚报讯 4月3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20余家相关经营单位代表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他们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规范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