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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兔”变“小玉兔” 农村“山寨”食品有这四种套路

2019-02-26 大众网 878 0
核心提示:今天上午,海报新闻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农村山寨食品整治情况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目前农村山寨产品层出不穷,康师傅变康帅
今天上午,海报新闻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农村“山寨”食品整治情况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目前农村“山寨”产品层出不穷,“康师傅”变“康帅傅”,“大白兔”变“小玉兔”,“猴菇”变“猴姑”的情况时有发生,山寨产品不仅质量无法保证,还涉嫌商标侵权违法。如何分辨“山寨”产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处处长钟山介绍了农村“山寨”食品案件中的四种套路。
  2018年3月起,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涉嫌混淆“百威”啤酒、“贝克”啤酒、“科罗娜”啤酒、“哈尔滨”啤酒、“猴姑”饼干以及“百威”“百威英博”“江中”“初元”企业名称等违法行为。
  农村“山寨”食品问题首先是食品质量安全,同时,也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混淆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等。从商标保护及监管角度来看,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与商品质量违法查处相对独立,但在农村“山寨”食品专项整治中有时会有交织。在农村食品领域,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相较于合法正当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容易出现产品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钟山说,当前,涉及商标侵权违法的农村“山寨”食品案件主要有以下四种形态:
  一是假冒注册商标,简单粗暴地在相同产品上使用与被侵权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如侵犯“蒙牛”商标权的奶及奶制品。
  二是一般商标侵权,即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标识在类似产品上使用,或者将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在同类产品上使用,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如“小白兔”(大白兔)奶糖,“康帅傅”(康师傅)方便面。
  三是一般商标违法行为,即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冒充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等使用情形。
  四是傍名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商标相关违法行为,如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用于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或者其他指示性用语、宣传用语等足以导致误认的,仿冒其他品牌包装标识足以造成品牌误认的市场混淆行为等。如 “今麦郎”(红茶饮料)(今麦郎方便面);将“猴菇饼干”作为商品名,冒充“猴姑”品牌;复制、摹仿他人知名商品如“山楂树下”饮料包装装潢等。
  下一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强化食品商标专用权保护。因为农村“山寨”食品主要特点就是单纯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少,商标侵权、质量违法、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各种行为相互交织的多,根据执法需要,加强综合执法,确保统筹、协作,合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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