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1232376,检验报告编号为NO:CCS18100448,标称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11日,规格为220g/袋,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
生产者信息: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发镇东四合村。
经营者信息: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经营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同心委(腾飞路2号腾飞商厦-1F层)。
二、核查处置措施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分别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并立即整改。
经调查核实,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800袋,共计176公斤,货值4000元,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购进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30袋,货值258元,已销售22袋,下架封存8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