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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记者会关注食品安全

   2019-01-31 南宁新闻网8330
核心提示:  饿了,懒得做饭又不想出门?动动手指点外卖呗。时下食品外卖服务发展迅速,甚至有的人几乎每天都点外卖,但其背后的食品安全
  饿了,懒得做饭又不想出门?动动手指点外卖呗。时下食品外卖服务发展迅速,甚至有的人几乎每天都点外卖,但其背后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对外卖食品、临期食品的安全该如何监管?对备受关注的保健食品,又有哪些监管措施?昨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记者会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有关情况,邀请自治区人大法委、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的时间长短作出规定,这在全国省一级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中尚属首次。
 
  热点1
 
  外卖食品
 
  现场调查: 外卖汉堡夹生肉 店家赔了千余元
 
  日前,读者小徐向本报热线反映称,通过网络订购了一份汉堡。当他打开汉堡包装咬到第二口时,突然感觉味道不对劲,仔细一看,发现汉堡中夹的肉竟然是生的。接到举报后,记者跟随小徐以及辖区食药所执法人员找到卖家。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情况后,商家按照有关规定向小徐赔偿1000多元。
 
  一份售价23元的外卖,因为疏忽安全问题,反赔了1000多元,这样的买卖对于商家是亏大了。这不仅提醒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更是给提供外卖服务的店家敲了安全警钟。
 
  在记者采访中,大多消费者表示,根据点餐经验,一些实体大牌子的餐饮门店提供的食物比较“靠谱”,食材能吃出是否新鲜,打包也很用心。比如,这些品牌餐饮提供外卖包装就比较规范,有统一环保的饭盒,而不是以前那种不可降解的塑料饭盒。另外,有的还配送保温包装,让食物从厨房到消费者的手中减少了被污染的可能。
 
  据了解,打包食品需要的饭盒等材料费用,商家已列入外卖的清单里。市民黄姚说,“提供干净卫生的打包服务,收取一定的打包费,是可以接受的”。
 
  条例草案:
 
  对外卖包装配送等环节作出规范
 
  1.要求送餐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患有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送餐活动。
 
  2.要求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配送食品,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具、饮具、容器和包装材料,并对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3.要求为集中用餐提供配送服务的,在食品容器或者包装显著位置标明配送单位、制作时间、保质期、贮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并按照规定留存配送食品的样品。
 
  ●答记者问:
 
  当前食品外卖服务发展十分迅速,媒体在这方面曝光了不少食品安全问题。条例草案如何监管外卖食品的安全?违反规定将受到什么处罚?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伟雄:近年来,外卖市场迅速扩张,用户规模快速增长,并持续保持高增长态势。如何使群众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保障外卖食品安全,是我们应当着力解决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主要对传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作出了规定,但对餐饮配送服务规范没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这一情况,条例草案作出了补充:一是加强送餐人员管理。二是加强配送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避免配送过程中食品污染。三是对集中用餐配送服务重点监管。四是对违反规定的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将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登记证。
 
  热点2
 
  临期食品
 
  现场调查: 超市网店设专区 临期商品低价卖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通常会在超市专区或网络电商的专区低价出售。
 
  昨日下午,记者在南宁市永和路一家大型超市看到,该超市设有临期商品专区,有牛奶、巧克力、饼干、饮料、薯片等。每一件临期食品上有注明临期食品的标签,并提醒消费者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这些临期食品通常距离保质期限仅剩一两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大多打5折出售。如,其中一款进口饼干,保质期只到今年2月11日,即离保质期只有10天。
 
  南宁北京华联民族宫店也设有临期食品清货专区,有饮料等。记者现场随机询问了多名正在购物的消费者。有消费者表示,不会考虑临期食品。也有人表示,临期食品价格超低,有些离保质期还有二三个月,难抵诱惑。市民梁女士说,看到有些饼干或奶制品打5折或是三四折时,她也会买,然后在短时间内吃完。
 
  与实体店相比,网上销售的临期食品花样繁多。记者登录淘宝网看到,饼干、薯片、巧克力等临期食品有很多。如有的网店出售的临期薯片,保质期到3月31日。有些网店的临期零食打1到4折出售。
 
  条例草案:
 
  首次明确临近保质期的期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设置相应的管理要求,对商场、超市要求其设立临期食品专区,而对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则要求将临期食品集中存放、陈列、出售。同时,强调对临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确保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是否购买临期食品。
 
  2.首次对临近保质期的时间长短作出规定。根据食品保质期的长短,确定临近保质期的时间长短。例如,保质期半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30日;保质期在90日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日;保质期在30日以上不足90日的,临近保质期为10日;等等。
 
  3.对于不按要求建立并执行临期食品管理制度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登记证。
 
  4.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特别是对于现实中比较突出的修改保质期、调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条例草案明确予以禁止。要求生产经营者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过期食品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处置结果。
 
  5.对违反规定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并根据货值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登记证。
 
  ●答记者问:
 
  市民有时一不小心就买到了快过期食品,条例草案如何保障消费者选购时的知情权?
 
  陈伟雄:为了保障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条例草案设置了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临期食品的经营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这些标准及时对临期食品采取分区销售、集中陈列出售等措施,同时还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定更加严格的临期食品管理标准。这也是全国省一级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中首次对临近保质期的时间长短作出规定。
 
  热点3
 
  网购食品
 
  现状调查: 网店频现“黑作坊”“幽灵餐厅”
 
  很多人都通过淘宝、京东、美团等第三方平台买过食品、点过外卖。但由于一些平台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不严,没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导致无资质的非法商家通过网络进入市场,比如外卖平台频频出现的“黑作坊”“幽灵餐厅”等,带来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条例草案:
 
  开网站开网店都有安全责任义务
 
  1.对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
 
  ①明确准入条件。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与其他普通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样,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登记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②公示证照信息。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自建网站首页、所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主页面醒目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等信息,有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③限制特殊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应当在网站醒目位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字样。
 
  ④销售食用农产品时标示相关信息。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应当标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相关内容。
 
  2.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
 
  ①要求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②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审查登记。通过与监管部门的许可、登记等信息进行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进行核查。
 
  ③要求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和信息进行检查。
 
  ④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并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发现未经许可、登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为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答记者问:
 
  1.从事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对第三方平台有没有准入要求?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唐政:网络食品交易已成为食品行业新兴增长点,但食品安全法对这一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具体。条例草案对网络食品经营进行规范,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监管,首先应当把好准入关。
 
  2.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遵守哪些食品安全要求?对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唐政:落实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义务,是整顿和规范网络食品交易的重要内容。条例草案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热点4
 
  保健品
 
  现场调查: 忽悠老人听培训 实为推销保健品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新竹路上某药店,一进门就看到了保健食品专区的指示牌。专柜里摆放着各类保健食品,有蛋白粉、益生菌粉、维生素C片、鱼油软胶囊等,价格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
 
  在马路对面的另一家药店,店内没有设置标志明显的保健品专区。导购员表示,他们店里的保健品多数是针对孕妇、儿童、老人的一些纯植物配方的各种补充维生素类口服液。成为会员后,购买这些保健品价格比零售价便宜几元到几十元不等。
 
  记者随后走访了几家超市,都没有发现专门的保健品专区。正在购物的市民杨艳女士说,她曾在超市内询问是否有保健品出售,导购员都是将她带到蛋白粉、西洋参等这类商品货架前。
 
  据了解,工商、公安等部门此前接到一些市民举报,称家里的老人受一些不法商人的蛊惑,参加所谓的养生培训班,实际是向老人推销保健品。这类保健品价格不菲,少则几百元,动则上千元一件。
 
  条例草案:
 
  违规在许可场所外卖保健品将重罚
 
  条例草案对从事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销售的,除了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应当查验并核对所经营特殊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证明文件载明的内容与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一致性,不一致的不得销售;二是不得销售依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特殊食品,不得销售套用、冒用批准文号或者备案号的特殊食品;三是在销售场所设立专柜或者专区,设置提示牌,并根据食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贮藏方法存放。
 
  ●答记者问:
 
  对当前保健食品经营的一些乱象,条例草案如何加强监管?
 
  唐政:近年来,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以老年人、病人为主要销售对象进行虚假宣传和非法营销保健食品,引发较多的问题和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保护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以会议或者讲座等任何形式宣传推介保健食品的,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全面,与广告审批部门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做夸大功能、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禁止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现场销售保健食品。
 
  对违反规定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现场销售保健食品的,设置了较重的处罚,明确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热点5
 
  小食杂店
 
  现场调查: 店小卖的东西多 安全监管存盲区
 
  小食杂店在城乡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有的在卖杂货的同时兼卖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制售食品。
 
  记者昨日走访发现,一些围绕在农贸市场周围的小食杂店主要是经营米粉和快餐,基本上都能亮证经营,且店面整洁。如,淡村市场周边有很多杂货铺、零售店,门面不大,门前摆卖着自制的或是厂家直销的食品。店主称,这些食品通常是从附近批发市场或是熟悉的商家、厂家进货,来买的都是住在附近的市民。
 
  在一些小巷子里,或是城中村内的小食杂店,环境卫生就不太好。埌西村内的小食杂店以经营米粉为主,厨房简陋,地面上有被丢弃的纸巾和筷子等垃圾未得到及时清理。对此,住在附近的市民蔡旭表示,单靠执法部门平日巡查总会有盲区,希望能加强监管。
 
  条例草案:
 
  对场所设备卫生货品都将有要求
 
  小食杂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主要应当遵守以下几方面要求:一是具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贮存等固定场所、设施和设备,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二是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容器、设备等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三是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采取防尘、防潮、防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并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答记者问:
 
  如何界定小食杂店,经营过程如何规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剑波:小食品店由于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经营品种繁杂,长期以来,其食品安全一直处于监管盲区。
 
  条例草案将小食杂店的认定标准授权自治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该部门将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从经营场所面积、从业人员人数、经营品种等方面确定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条例草案从鼓励大众创业,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角度出发,将小食杂店纳入小微食品经营主体,实行事中事后监管,不要求办理许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考虑到小食杂店实际情况,条例草案对其设置的处罚较轻。小食杂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符合要求的,将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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