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成都市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钻石广场分公司销售的皮皮虾。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22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成都市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钻石广场分公司抽取了1批次来自上海匠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皮皮虾(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18-10-10)。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成都市成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3日对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钻石广场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5公斤,货值2995元;已销售9.8公斤,库存(未销售)15.2公斤。因未销售的15.2公斤皮皮虾在销售过程中死亡,已被企业销毁。
成都市成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并在做好本批次抽检产品核查处置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类似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