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15期)涉及无锡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2018年12月28日,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0月10日,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对京口区九从日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混合水果干”(生产日期:2018.9.21)进行了抽检,该产品标称生产商为无锡佳果乐食品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甜蜜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等11项,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检出值为:0.1,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 不符合国家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产品。
(二)现场检查情况。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于11月1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该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对无锡佳果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企业从云南元谋金沙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原料,索取了原料供货商证照、进货单和检验报告。该生产批次为2018年9月21日的“混合水果干”共生产32箱(每箱5kg),混合水果干销价120元/箱,已销售32箱,售货值金额3840元,已全部销售。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以责令企业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处置措施。无锡佳果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上述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国家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系生产环节造成。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11月14日立案调查,无锡佳果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于2018年11月23日申请复检,2018年12月21日,复检机构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验综合技术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混合水果干复检结论不合格。目前,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正对无锡佳果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