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舒城县公安局棠树派出所查获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男子因在禁渔区内非法毒鱼而被刑事拘留。
10月30日,棠树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途径杭北干渠棠树小学段,在位于大桥下游约1000米处,发现河道中有死鱼且该处伴有浓烈的农药气味,民警意识到有人在该处禁渔区内毒鱼。随后,便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调查走访、查看调控,辖区居民孙某、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民警将二人传唤到案。经了解,孙某、刘某两人于当天在棠树境内杭北干渠河道内钓鱼,因收获不多,二人便临时决定购买农药在河道中进行毒鱼,作案后将药瓶留置现场而离去。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孙某和刘某对自己在禁渔区内进行毒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1月9日,孙某和刘某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