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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立后首发消费警示:警惕网购五大风险

2018-11-06 中国消费网 872 0
核心提示:11月6日,刚刚成立的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与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示消费者警惕网络购物中常见的五大风险
11月6日,刚刚成立的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与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示消费者警惕网络购物中常见的五大风险,“双十一”网络购物要科学选择,理性消费。
  风险一、商品信息失真。由于网络平台销售商品主要通过图片及视频直观展示商品信息,一些网店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对商品照片和视频进行加工,或在拍摄时主要展示商品较为完美的一面,致使商品信息失真。
  风险二、七日无理由退货受限。新修订的《消法》赋予消费者对网购商品(性质特殊的4类商品除外)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权,而一些网店经营者不区分所售商品性质,单方面声明所售商品不接受七日无理由退货,致使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形同虚设。
  风险三、商品提价打折有水分。一些网店经营者为了在购物节和大型活动中吸引消费者,通过虚假提高商品原售价,再以打折为噱头搞促销。
  风险四、网店刷单炒信作假。信用等级、客户评价是消费者选择一个网店的重要参考信息,一些网店为了追求信用等级及好评,通过刷单炒信等虚假交易方式获取不实评价。
  风险五、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售后服务难是部分网购消费者的直观感受,相对于实体店消费,网购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相距较远,获得售后服务有一定困难。一些经营者宣称的全国联保,却因网点布局少无法就近或上门售后,一些经营者要求消费者通过快递方式寄送商品进行售后处理。
  消费者应掌握理性消费“六要”:
  一“要”理性选择,根据自身需要购买。网购方式方便、快捷,消费者只需点击页面,敲打键盘,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轻松购物,导致部分消费者因一时冲动缺乏理性,盲目购买,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商品时自觉增强目的性,选择自身需要和实用的商品。
  二“要”多比较,多留意备购商品信息。为防止掉入网店虚假促销的陷阱,消费者对自身选购的商品可通过多家电商平台、不同网店进行比较,坚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
  三“要”选择讲诚信、信誉高的商家,谨防受骗。消费者尽量选择大型、规范的网购平台和信誉度高的网店,采用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特别要对以短信、链接、支付宝、微信等脱离平台方式私下付款方式保持警惕,要与平台方多渠道进行核实,防止信息泄漏和电信诈骗。
  四“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以利维权。消费者应跟商家多沟通,详细了解商品情况、付款方式、售后服务、保修范围、期限等,并注意保存相关沟通记录。在点击购物时,注意保存相关网页和付款凭证,索要发票,保留相关凭据,以利事后维权。
  五“要”先验货再签收。网购商品涉及到网店、快递等多个环节,且运输时间较长,各环节都有可能损坏商品,特别是购买贵重或易碎物品的消费者要注意在签收前开箱验货,确保与自己所购商品一致并完好无损后再签收。
  六“要”依法主动维权。网络消费者可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举报和揭露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消费问题,可及时联系卖家处理,如未能解决,可向网购平台投诉;如未能处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会举报或投诉;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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