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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8年第53号)

2018-11-01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31 0
核心提示:  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饮料、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等4大类共计256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48批次,
  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饮料、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等4大类共计256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48批次,不合格8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8批次不合格食品(详见附件1)具体情况为:湘潭市三湘泉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碧泉潭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碧泉潭桶装饮用水,双峰县雷打石山泉水厂生产的雷打石山泉,桃江县博士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博士纯净水,桃江县美人宝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人泉(山泉水)和安乡县力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湖南韶山滴水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滴水洞天然泉水检出总砷(以As计)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湖南通程佳惠商业有限公司浏阳店销售的标称湖南春和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春和园雪脂莲蜂蜜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湖南省绿滋肴贸易有限公司凤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湘西吊角楼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湘西年粑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通报长沙、湘潭、常德、益阳、娄底、湘西自治州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食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长沙、湘潭、常德、益阳、娄底、湘西自治州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248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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