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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报15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包装饮用水、豆芽等

   2018-10-20 南国都市报11980
核心提示:10月1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3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原海南省食药监局近期组织抽检4类产品共计230批次
     10月1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3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原海南省食药监局近期组织抽检4类产品共计230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15批次。其中,海口金鹿包装饮用水、银珊椰泉包装饮用水、景族包装饮用水等6批次产品铜绿假单胞菌检测项目不合格,9批次豆芽产品被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
 
    据介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药监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同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不合格产品名单
 
    洋浦新英湾农贸市场羊勤遗摊位销售的绿豆芽。
 
    乐东乐城农贸市场林淑艾蔬菜摊销售的豆芽。
 
    定安定城邓海燕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豆芽。
 
    陈妚妹(屯昌屯城中心市场陈妚妹摊位)销售的黄豆芽。
 
    乐东乐城农贸市场孙发彩蔬菜摊销售的豆芽。
 
    东方市永安农贸市场王二香蔬菜摊销售的豆芽。
 
    临高西华市场符定胜摊位销售的绿豆芽。
 
    澄迈金江中心市场王美菇摊位销售的豆芽。
 
    昌江石碌叶海花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
 
    海口金鹿矿泉饮料有限公司海玻分公司生产销售的金鹿包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
 
    陵水新村文香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三亚凤凰椰晶纯净水厂生产的椰晶饮用纯净水(规格:16.8L/桶)。
 
    儋州康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仙鹿岛山泉纯净水(规格:16.8L/桶)。
 
    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生产销售的银珊椰泉包装饮用水(规格:16.6L/桶)。
 
    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生产销售的景族包装饮用水(规格:15L/桶)。
 
    三亚冰鹿诚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鹿诚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
 
    新闻链接
 
    铜绿假单胞菌
 
    它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4-氯苯氧乙酸钠
 
    “无根水”中的主要成分有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加入“无根水”的豆芽危害极大,如果长期服用,会破坏人体激素平衡。如果超量摄入,会带来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人骨质疏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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