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任务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六大类食品,共计330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餐饮食品1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42批次,3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28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07批次,3批次不合格;饮料14批次,全部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1.段希堃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2. 天津市南开区马宗利水产店销售的铁皮虾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3. 天津市南开区闫永顺水产品经营铺销售的铁皮虾(红色)挥发性盐基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4. 天津市宝昌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天津甜面酱脱氢乙酸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5. 天津市滨海新区泽斌调料商行销售的标称天津大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宇鸡粉(调味料)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国家标准;6. 天津市宁河县乐鲁调料批发部销售的天津市晋丰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葱姜料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北辰区、南开区、静海区、东丽区、滨海新区、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查清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