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一家
宁夏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着力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工作和宗教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成为宁夏的靓丽名片。2016年7月,视察时指出,宁夏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在全国是好的。充分肯定是对宁夏民族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
——强化顶层设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蓬勃开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把民族工作上升到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宁夏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作为“生命线”工程、“一把手”工程。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动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先后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全面实施“585”(五项机制、八项工程、五项目标)创建行动计划。在乡村,将创建工作同脱贫致富奔小康、移风易俗讲文明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在社区,将创建工作同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构建嵌入式社区结构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社区邻居节”等活动,使各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互学互助、相亲相爱;在中小学校,将创建工作同思想品德教育结合起来,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爱我中华·同心筑梦”等主题活动,促进各族学生从小树立团结友爱的理念;在企业,把创建工作同各族群众创业就业工作、全域旅游、法律援助等结合起来。创建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充分肯定,在2017年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宁夏作了交流发言,自治区创建活动“十三五”规划被作为会议材料印发交流。
——坚持教育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开展“滴灌”式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专门为高校和中小学生、干部群众、宗教界人士编写了《民族宗教政策读本》等系列教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八进”活动,把宣传教育覆盖到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军营和宗教活动场所。连续35年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全区持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活动。创新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视察时,对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完善政策法规,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不断推进。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出台修订了《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实施意见》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坚持把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寓管理于服务,注重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培育宣传模范典型,民族团结的宁夏故事广泛传颂。形成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机制,每5年召开一次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每三年开展一次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模范人物评选活动,表彰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组织民族团结模范事迹巡回宣讲,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一个个鲜活感人的民族团结故事在宁夏乃至全国传颂。
——推进交往交流交融常态化,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坚持不懈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采取“大杂居、小聚居”的方式插花安置生态移民,广泛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各族群众同村共庄、相邻共居,和谐共生,守望相助。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重点,积极实施“5321”(“5”是建立生活困难必帮、重大活动必邀、病重住院必探、特别情况必访、有重大纠纷必解等五项措施;“3”是主动与外来少数民族群众交朋友,建立与少数民族居民代表每周电话交谈一次,每月面谈一次,每年座谈一次“三必谈”制度;“2”是建立“少数民族之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两个平台;“1”是公开一部热线电话,加强与外来少数民族居民联系,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诉求,真心真意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管理模式,主动做好居住、就业、子女入学服务管理。在宁夏,各族群众共庆节日,婚丧嫁娶相互走动,大家同住一个村、一栋楼,孩子同上一所学校、同住一个宿舍,亲如一家、胜似兄弟姐妹,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深深融入每个宁夏人的灵魂和血脉。(本文稿件由宁夏党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