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烟台市质监局所属的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葡中心”)研究撰写的《关于葡萄酒中检出微量甜蜜素的探讨》一文,在《中外葡萄与葡萄酒》及《食品生产许可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简讯》上发表,引起葡萄酒行业巨大的反响,葡萄酒企业高度关注,对葡萄酒产业发展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据悉,同一瓶甜蜜素含量是5mg/ kg的葡萄酒,在2017年3月1日前,按照《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97-2003)中的方法检测甜蜜素,根据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判定就是合格产品;在2017年3月1日后,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5009.97—2016)第三法检测甜蜜素,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判定就是不合格。
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同时为提升老百姓对国产葡萄酒的消费信心,促进国内葡萄酒行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国葡中心历时一年时间,面向全国范围内不同产区的葡萄酒生产企业征集了500多个样品进行甜蜜素检测,获得了大量数据并进行了充分研究,最终得出结论没有人为添加的情况,并发表了《关于葡萄酒中检出微量甜蜜素的探讨》一文。国葡中心认为,干葡萄酒的生产过程是一个降低糖度和甜度的过程,无需通过增加甜度来改善感官指标,添加微量甜蜜素对产品各项指标、改善口感没有意义。此外,甜蜜素是食品添加剂,FAO/WHO联合国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FECFA)确定甜蜜素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11 mg/kg,成人(60kg)每日安全限量为660 mg,低于《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97-2003)检测限的甜蜜素不构成食品安全风险。
《关于葡萄酒中检出微量甜蜜素的探讨》一文对同一个样品在不同时期却被判定为两种结论的原因进行了阐述:标准的检测方法发生改变,甜蜜素的检出限发生改变,极其微量的甜蜜素也能检出;不得添加和不得检出甜蜜素是两个概念,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国葡中心专家表示,不能因为一个方法的改变、检测限降低而阻碍国内葡萄酒行业持续发展,打击消费者对国产葡萄酒的消费信心,建议国家主管部门能够加强安全管理,展开对葡萄酒中甜蜜素的风险评估及甜蜜素在环境中迁移量的调查,及时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并确保相关标准不断更新,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从而真正保护民族葡萄酒工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