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和谐号”餐馆,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时被查出使用过期调料。当对其作出处罚后,餐馆法定代表人赵某认错态度不好且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直到甘井子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于9月24日将7万元行政罚款和7万元逾期款,共计14万元全部转入市场监管部门财政缴款专户账号。该餐馆负责人表示,要引以为戒,重新走上依法经营的轨道。
餐馆使用过期调料被罚款7万
2017年4月12日,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和谐号餐馆实施检查中,从该餐馆厨房烹饪间发现,调料架上一瓶已开封的保质期为18个月的“味好美”咖喱粉调料和一瓶未开封的“港顺”鲍鱼汁,均已超过保质期。对于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在法定期限内,赵某既未提出复议或诉讼,也未履行义务。后执法机关催告赵某10日内履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但赵某依然没有履行。于是,执法机关向甘井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行政庭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交完罚款再交7万滞纳金
2018年9月18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餐馆向餐馆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后开门见山:“我们是甘井子区法院执行局的,今天来餐馆,就是针对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们和谐号餐饮公司做出一个行政处罚,现已经生效了,我们法院两次给你家下达执行通知书,可你们家一直没有履行,今天来的目的,就是对这个处罚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现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扣押电脑主机,并要求餐馆工作人员在裁定书上签字。当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签字时,执行法官采取留置送达方式送达,同时让餐馆工作人员转告老板赵某,限定下周一到甘井子区法院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交齐罚款和滞纳金。
最终慑于法律的威严,赵某于9月24日按期交纳了罚款和滞纳金,共14万元,并表示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