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槟榔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用槟榔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文件等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食用槟榔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在2018年10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处(邮编:410013),并在信封上注明“食用槟榔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ipinyc@sina.com。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