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南通市食药监局发布近期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我市涉及的不合格食品有6批次,各地监管部门已经依法对4家餐饮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据了解,不合格食品中散装三文鱼刺身有2批次,分别由崇川区皇品田苑日式料理店、崇川区井福餐厅销售,不合格原因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两家日料店均因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导致产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餐具分别是聚香居餐馆的玻璃杯、如东谭阿婆餐馆的碗,不合格原因分别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
此外,如皋市东来百货超市销售的爆炒花生、如皋市吴窑苏果超市加盟店销售的复合调味酱料(红烧酱料),不合格原因分别是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经调查,两批次食品均因生产环节原因导致不合格,监管部门对两家超市依法免予处罚,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生产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