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在重庆永川某高校就读的黄同学带着自己好友,到永川新区某商场内一家常去的餐厅美美地吃一顿。令她没想到的是,在用餐过程中居然吃出了一只蟑螂。愤怒的黄同学找上餐厅讨要说法,在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黄同学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餐盘中的蟑螂 受访者供图
9月19日晚,黄同学在该餐厅用餐时,在一盘田螺里发现了一只蟑螂。“当时我给服务员反映后,商场工作人员也到场协调,在现场我提出了退回本单已支付的餐费106元,并支付5倍餐费金额的赔偿要求。”黄同学说道。
由于餐厅服务员表示老板不在,提出的300元赔偿也被黄同学拒绝,双方当天未能达成和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餐厅本该按照10倍赔偿。”黄同学告诉记者。
9月20日上午,黄同学向当地食药监分局进行投诉,执法人员也到现场进行检查,“当时餐厅负责人姜先生出面了,也承认了有蟑螂的事实,并承诺会和我积极解决此事。”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 受访者供图
令黄同学没想到的是,在执法人员检查离开后,姜先生就变了个脸,“他说他也不确定是不是在菜品里的蟑螂,并问我是不是看到餐厅大,有什么想法。”黄同学谈到这里,显得很气愤,“他的口气就是推诿,意思是说我在敲诈,所以当时我下定决心走司法途径。”9月20日下午,黄同学到永川法院起诉了该餐厅。
在法院受理了黄同学的起诉状后,黄同学在永川当地论坛发布了该事件的帖子。“帖子发出后,有很多网友支持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有网友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说我小题大做。”黄同学表示,她发帖是陈述了事实,并想通过帖子呼吁大家提高维权意识。
令黄同学没想到的是,在帖子发出后,商家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她,“不少人都联系我让我私下调解删帖,我都一一拒绝了,因为我想通过法院,怎么调解、怎么判我都认,只要求是公平公开公正地来处理此事,看我的10倍赔偿要求过不过分,是不是敲诈。”
9月21日下午,黄同学告诉记者,姜先生给她打了个电话,约她出来私下调解。“毕竟我只是个女学生,加上他之前通过各种途径联系我,我还是非常害怕单独与他单独见面,所以拒绝了。”黄同学表示,即使调解,希望有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在场。
黄同学表示,她的诉求很简单,一是希望商家通过公开的方式向她道歉,由于帖子已经有很多网友在关注,她也希望这个帖子能画上一个句号;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按照10倍餐费的违约金赔付。
9月22日下午,记者根据黄同学提供的电话尝试联系姜先生,多次拨打电话被挂断且发短信无回复。记者也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