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朋唤友一起去吃一顿美味,或是聚众到KTV嗨歌,这是众多市民欢度假期的方式。但近期,柳州市工商局接到多起投诉,都是由于消费场所安全问题引起。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工商局12315中心通过几个案例提醒经营者做好应对措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和场所;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外出消费应注意保障自身安全。
案例一:
吃螺蛳粉 被老鼠抓伤
7月9日凌晨,钟女士带10岁的女儿到航生路一家螺蛳粉店吃粉。当时粉店准备关门,店内正在清扫卫生,商家便让他们到店外就餐。没想到,正在吃粉时,粉店外的雨棚上突然掉下一只老鼠。老鼠跳到钟女士女儿的手上,抓出了数道血痕。
事后,钟女士带女儿去打了狂犬疫苗,共计花费1143元。由于是在就餐时被老鼠抓伤,钟女士要求商家承担治疗费用,但遭到商家拒绝。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各自承担571元治疗费用。
案例二:
吃自助烤肉 烤锅爆炸
8月14日,张先生与朋友到八一路一家自助餐厅吃烤肉。没想到就餐时烤肉锅突然爆炸,张先生和朋友脸上、身上均被滚油溅到并烫伤。当时,商家把他们送到医院治疗,并支付了所有医药费后离开。
由于张先生和朋友烫伤较为严重,医生建议在家休息3天,耽误了正常上班。次日,张先生到餐厅要求商家赔偿误工费,由于双方无法就赔偿费用达成协议,张先生遂向12315中心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赔偿张先生500元误工费。
案例三:
KTV火警响
没消费却被通知补交费
7月30日晚上8时许,尹先生在桂中大道一家KTV开厢消费,没想到当晚11时许KTV火警铃声响起,所有人都惊慌而逃。大家逃到KTV外面后都很恐慌,但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出面解释,之后大家就离开了。
7月31日,尹先生接到KTV工作人员的电话,让其去结清30日晚消费的费用。对方告知,他和朋友一共消费3打啤酒,加上小吃共计消费352元。尹先生表示,他们只喝了1打啤酒,点的小吃都没有吃完火警铃就响起了,他认为混乱是因商家而起,没有消费完就要支付全款不合理。
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决定不需要尹先生支付费用。
工商提醒:
安全起见 注意这三点
柳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相关负责人称,201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和场所,其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等,应当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经营者应当及时给予必要的救助。若造成消费者损失的,经营者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12315中心提醒市民朋友,外出消费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选择大型场所。这些营业场所资质证件相对齐全,规模服务也比较完善,能够很好地处理紧急事件。避免到流动摊贩或者资质不全的商家处消费,这些地方商品质量、服务态度和售后服务都没有保障。
第二,注意安全警示。游玩时应注意游玩场所的安全警示,特别是儿童游乐场所,仔细阅读相关规则。儿童游玩时,大人一定要随时看护。
第三,保护财产安全。在外出消费时,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付款,应向商家确认账户信息,仔细核对付款金额,以免转错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