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切实把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摆在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管理,切实保障学校卫生工作每一项要求落到实处,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性疫情的发生。
《通知》明确,要关注细节,确保标准执行到位。一是规范学校食堂(食杂店)管理,要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和食堂环境、设施设备、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严格落实“阳光厨房”建设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规范食品贮存、加工、配餐、售卖等操作程序,食品储存定期检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二是加强学生饮用水管理,采取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直饮水、桶装水方式提供学生饮用水的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加强管理。三是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每年一次学生体检,小学及幼儿园在开学初要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注意保持学校人群密集场所,特别是宿舍、教室的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形成制度化,全面开展学校环境大清扫,消除卫生死角。
《通知》要求,学校要通过“食品安全进校园”、“健康教育大讲堂”、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要注意结合不同季节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经常性的向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立即对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并开展自检自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的关键环节及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按时验收。市教育局近期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