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张先生离开青岛回北京上学前,在家乐福名达店花了10.9元,购买了一包益锦冠五香马步鱼,由于太匆忙,没仔细检查匆匆结账离开了,这包马步鱼混着其他的商品被张先生带上了火车,“在火车上准备食用时,我发现这包马步鱼的包装已经被打开了。”
张先生告诉信网,他给家乐福名达店客服打过电话,一直没人接。“我有一个疑问,家乐福这么大的超市,对上架的商品不检查吗?”
家乐福名达店戴经理告诉信网,他们所有商品上架之前都进行检查,并且每天都有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涨袋、开封的商品,都会进行销毁,不会再上架销售。“很可能其他顾客弄坏包装,又放回了货架上,我们的巡查需要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商品被张先生买走是极有可能的。”
“这个没关系,我跟消费者联系,解释一下,给他退掉问题商品。”戴经理表示。
对于此事,青岛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可以按照消法的要求,要求商家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索赔。“因为是食品,可以按照食药的法律要求索赔,这个问题也可以向食药部门咨询。”不过,工作人员还表示,要求赔偿之前,消费者要有相关证据,“必须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商品在购买之前就已经开封了。”工作人员说,证明这一点有一定的难度,“建议消费者与商家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