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起,岛内陆续爆发强冠“馊水油”等连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这些劣质油品流向全台食品业、烘焙业、餐饮店、夜市、小吃摊、传统市场等,“黑心油事件”重创了台湾“美食王国”的形象,更造成全民食安阴影,消基会在消费者保护处的委托下,代消费者提出团体诉讼,要求黑心油业者赔偿,其中代297位消费者,向强冠负责人和强冠及其下游厂商18家公司,求偿新台币3364万6060元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将在今(6)日上午11点50分宣判。
老牌油品大厂、高雄强冠公司,4年前购入屏东地下油厂业者郭烈成收购动物饲料用油、馊水油、皮革油搅拌而成的劣质油品,改制成“全统香猪油”等产品,贩卖给全台285家下游厂商,不法获利超过4000万元,引发黑心油全台食安风暴。
案经法院审判,2017年9月13日,叶文祥被依刑法285个“加重诈欺罪”,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掺伪假冒罪”,重判得坐牢的17年徒刑,和5年可易科罚金刑确定,创下岛内食安案件史上最重刑度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