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18年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7类产品升级“双随机”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我省食品类包装容器制品总体合格率良好,抽查的1463批次样品中,仅有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仅为1.16%。出现不合格问题的产品集中在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食品用塑料膜(袋)、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三类,其中多款食品包装袋溶剂残留总量超标,会影响食品安全。
其中,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共有6批次不合格。东莞市新康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永和豆浆纸杯(淋膜纸杯)、东莞市新春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佛山碧泉豆腐花碗(淋膜纸碗)等5批次产品被查出容量及容量偏差问题。容量及容量偏差是纸容器所能装入的最大容量考核指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未准确测定并标注产品容量。东莞市凯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磅托-新款(纸托)则被查出荧光性物质。荧光性物质是在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时,为增加白度而添加的一种添加剂,过量的荧光性物质会迁移至食品中,影响食品的安全性。东莞市新康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腐花碗(淋膜纸碗)是唯一一款既出现容量及容量偏差,又被查出荧光性物质的产品。
此外,本次7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也被查出溶剂残留总量超标或苯系物含量超标。省质监局介绍,食品用塑料膜(袋)所用的印刷油墨和复合胶粘剂含有一定量的溶剂,需要添加一定量的稀释溶剂调解粘度,溶剂残留总量和苯系物则存于印刷油墨或粘剂之中。此次查出超标的产品不少直接接触食品,如潮州市潮安区庵埠茂龙兴旺纸塑包装厂生产的食品包装袋(特级青虾滑),溶剂残留总量本应≤5mg/m2,实测值则高达77.71mg/m2,是正常值的15倍还多;潮州市潮安区庵埠凤岐新时代印刷厂生产的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袋(棉花糖)苯系物含量超正常值1倍多;佛山市顺德区泽辉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生产的薄荷糖包装袋,溶剂残留总量超标及苯系物含量均超标;广东顺德一览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冻烤鳗包装袋,溶剂残留总量也超标1倍多。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则有4批次被查出总迁移量不合格。总迁移量是指从食品接触到的材料及其制品中迁移到与之接触的食品模拟物当中的所有挥发性物质的总量。而总迁移量超标的产品在接触酸性食品时,会导致迁移出的物质过量,人体过多吸收这些物质将有害身体健康,还会影响食品质量。一次性杯盖、一次性饼托、塑料叉子均有中招。
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