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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6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2018-08-28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080
核心提示: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9类食品17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9类食品17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蛋制品3批次、豆制品7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25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71批次、肉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14批次、饮料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标称红兴隆富林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由垦区红兴隆局直宜买家食品超市销售的马铃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83 mg/kg,标准规定应≤200 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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