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庐江县市监局关于印发开展夏秋季餐饮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庐市监食字〔2018〕10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近日,庐江县金牛市监所对辖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提交食品安全月度自查报告;是否按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规范记录进货台账;是否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并如实记录留样记录;是否按规定对食品加工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如实记录等。根据检查情况,下一步金牛市监所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跟踪,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