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3号),涉及四川省1批次在四川天壹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黄牛肉(五香味)。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5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深圳市揽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四川天壹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牛肉(五香味)进行监督抽检(生产日期:2018.4.9,规格:200g/袋)。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8年6月12日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责成属地局:什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属地局于2018年6月20日向四川天壹味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四川天壹味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9日生产不合格黄牛肉(五香味)5件(规格:50袋/件、200g/袋),共计250袋,货值4375元;该公司2018年5月7日对黄牛肉(五香味)的留样进行自检时,发现该批次产品的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遂向深圳市揽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产品召回通知单,并召回未销售的黄牛肉(五香味)156袋,在2018年6月5日进行掩埋处理 。
该案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6月20日展开调查的同时,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类似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