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287批次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不合格,其余均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
在周至县沙沙河景区内,周至县上席关中食府抽检的锅盔(生产/购进日期为2018年07月19日)铝残留量为84.3m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其超标与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有关。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铝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可诱发老年性痴呆。
在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多尔惠购物广场抽检的标称襄阳市客尚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襄阳手工锅巴(生产/购进日期为2018年05月20日)中酸价的检测结果为6mg/g(标准规定为:≤5mg/g),酸价不合格主要是因为保存不当或存放过久导致原料中的油脂发生氧化,酸价过高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在西安市阎良区老雷干菜店抽检的白花生仁(生产/购进日期为2018年07月10日)黄曲霉毒素B1的检测结果为43.5μg(标准规定为:≤20μg),其超标的主要原因是花生原料在种植、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黄曲霉等霉菌污染,或企业在生产时没有严格挑拣花生原料,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
在西安市雁塔区为品海鲜行抽检的面包蟹(生产/购进日期为2018年07月13日)镉(以Cd计)的检测结果为4.0mg(标准规定为:≤0.5mg),镉是有毒重金属,长期摄入会影响人的造血、神经、肾脏和其他器官的功能,其超标可能跟螃蟹生活的水环境有关。
针对以上情况,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