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芜市网络订餐净网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7月份,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莱城区食药监局、钢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所在区网络订餐销售额前 10 名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这20家被检单位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当场整改,其中钢城区苏家排骨米饭黄焖鸡、老牛拉面(钢城店)两家的餐饮具不合格,检查单位对2家单位的行为立案并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检查发现,这20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具有经营资格,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齐全,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原料控制和加工过程基本规范。
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网络订餐平台和经营者公示信息不完整、部分未公示主要食品原料和量化分级情况。二是部分餐饮店餐饮具消毒保洁不够规范。 三是配送环节使用的食品餐具和包材质量不一、有的不能提供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检查及后续处理情况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