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会昌县检察院依法立案监督一起往牛肉汤添加罂粟壳的案件,依法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经查,肖某 2017年2月起经营牛肉馆,专卖牛杂汤、牛肉汤。受利益驱动,2017年10月底从一游商处购买香料,并添加到售卖的牛杂汤和牛肉汤中以提高口感。2017年11月23日,会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联合执法中,在肖某经营的牛肉馆中发现一包未用过的调料包,经检测该调料包中含有罂粟壳。
肖某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一直辩解不知道香料里含有罂粟壳。公安机关以涉案人肖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主观故意不明显未予立案侦查。会昌县检察院在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专项监督行动中,通过摸排了解到这一线索,认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非法添加行为即构成本罪,本案中肖某非法添加不明香料,同时肖某销售的牛肉汤里被检出有罂粟碱。因此,公安机关对肖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
检察官认为,这些违法添加成分能够让人上瘾,如果长期食用,可能产生药物依赖,用量较大时,甚至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可能造成慢性中毒,给顾客的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因为肖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