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被检出霉菌超标
根据西麦食品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西麦品牌的燕麦片。从产品类别分,主要包括纯燕系列燕麦片及复合系列燕麦片。其中,纯燕系列燕麦片主要包括绿色燕麦片系列和有机燕麦片系列;复合系列燕麦片主要包括西澳阳光牛奶燕麦片系列、平衡滋养燕麦片系列、中老年营养燕麦片系列等。
尽管西麦食品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指出 “对于食品制造企业而言,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已经成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食品安全对企业品牌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但记者注意到,西麦食品曾涉食品安全问题。
根据2016年5月18日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一则消息显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中老年藕粉等4种食品不合格,现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其中,西麦食品的全资子公司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西澳阳光核桃牛奶燕麦片”霉菌超标,实测值高达95CFU/g。(图一)
根据西麦食品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全面推广旗下“西澳阳光”等副品牌。而此次上市募投项目之一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便预估投入655万元用于西澳阳光品牌建设。
除了2016年涉及霉菌超标外,早在2012年西麦食品也曾涉及霉菌超标。根据2012年2月17日中国食品饮料网的报道显示,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1年麦片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结果汇总表不合格名单,显示桂林西麦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麦食品前身)生产的牛奶燕麦片(生产日期2011年9月7日,规格700克/包)的霉菌达80CFU/g,而标准值是小于或等于50CFU/g。(图二)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西麦食品涉及霉菌超标,但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提及。
临期产品转赠品
尽管西麦食品对其产品质量问题避而不提,但多项法律诉讼均涉及产品质量纠纷。
根据天眼查系统查询,西麦食品涉及的诉讼共计有3起。这其中2015年12月2日原告王顺虎诉被告沃尔玛(山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运城河东东街分店、被告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以及2017年5月24日原告李清辰诉被告桂林西麦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均显示,虽然两份诉讼都以原告撤诉,但涉诉内容均为产品责任纠纷。
更值得注意的是,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一份“熊某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牵出西麦食品临期产品转赠品的事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星刑初字第63号)显示,2014年10月20日,身为桂林西麦营销有限公司(西麦食品子公司)上海办事处经理的被告人熊某,以上海办事处名义用过西麦公司OA系统,向西麦总公司申请将上海凌鹏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西麦公司560g临期产品转赠品。
经西麦总公司同意后,熊某于2014年10月24日到上海凌鹏商贸有限公司办理了退货手续,并从该公司仓库提走20箱560g原味牛奶燕麦、20箱560g红枣牛奶燕麦、20箱560g核桃牛奶燕麦(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10080元)运至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淳欣食品店以4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严某。
2014年11月12日,熊某采用同样的方法申请将上海东辉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西麦临期产品转赠品,经西麦总公司同意后,熊某于2014年11月19日到上海东辉食品有限公司办理退货手续,并于同日中午从该公司仓库提走58箱700g特浓牛奶麦片、31箱700g红枣高铁燕麦片(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16020元)运至上海市杨浦区10095号以人民币8900元的价格出售给蒋某(实际获利7000元)。
同日晚上,熊某再次到该公司仓库提走23箱1500g纯燕麦、32箱700g纯燕麦(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7528元)运至上海市虹口区甜爱路311号103室以3760元的价格出售给杨某。2015年2月13日,被告人熊某的家属代其赔偿给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33628元。被告人熊某及其辩护人余君中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犯职务侵占罪无异议,认为被告人具有坦白和全部退赔赃款的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且其职务侵占行为不属于多次侵占,犯罪情节轻微,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宣告缓刑。
对于上述事实,被告人熊某及其辩护人余君中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被告人熊某的户籍证明,抓获经过,桂林市西麦营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桂林市西麦营销有限公司授权书,劳动合同书,工资明细表,供货单,560g老货农工商系统绑赠品请求等证据充足。
那么,西麦食品是否存在临期产品转赠品的现象?这是个别案例,还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些临期产品转赠品的食品安全如何保障?涉及霉菌超标为何隐而未披?记者通过邮件方式联系西麦食品,但截至昨日发稿前并未收到公司的书面回复。对于西麦食品的IPO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