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绵阳市民包先生一行8人,乘坐祥鹏航空公司航班,从绵阳飞往三亚。在机上,包先生花费315元购买了7份航空餐,其中一份出现霉变现象。事发后,包先生与祥鹏航空公司协商处理,航空公司给出了包括补偿霉变食物原价20倍金额的两套赔偿方案,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8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已经回川的包先生。他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他和朋友一行8人,乘坐祥鹏航空公司航班号8L9719次飞机,从绵阳飞往三亚旅游。
“飞行途中,乘务员开始向大家推销航空食品,咨询朋友后,我购买了7份航空餐食,每份为45元,共计315元。”包先生回忆说,当时机上至少有40人左右购买这一批次盒饭。
拆开航空餐后,包先生发现其中一份盒饭霉变无法食用,立即叫同行人员停止食用,并当即与乘务员进行沟通。“看到盒饭发生霉变后,航空公司乘务员答应更换其中有霉变这份盒饭,其他6份由于已经食用拒绝更换。”包先生说,而后他与一名孙姓乘务长进行交涉,被告知事后解决。
因涉及飞机上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包先生诉求为拒绝退款,要求必须由航空公司对消费者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赔偿。“有提出精神损失费和其他损失,要求8个人总赔偿10万。”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了祥鹏航空售后一名李姓工作人人员,他表示航空餐出现霉变事情属实,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解决此事。“出现类似情况,我们都是有规定的,按照
食品安全法等要求,我们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该负责人表示,一种是出现霉变的食物赔偿原价的10倍,另外六份原价赔偿;第二种是针对其中出现霉变的航空餐赔偿购买价的20倍价格。
“对方(包先生)要求的赔偿金额太大,提出10万的赔偿金,我们不能接受,目前正在协商中。”该负责人称,本周内将给包先生一个最终答复,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将按照流程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