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慎饮自制散装药酒。
锦州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自制药酒在药理、剂量和卫生条件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功效往往难以估算,有些偏方还违反配方禁忌,一旦喝出意外得不偿失。自制药酒的人常常是遵循一些民间偏方,这些民间偏方未被历代医学典籍所记载,不少民间药酒配制偏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长期临床应用的检验,存在一定安全风险。药酒的泡制要讲究配伍得当,饮用科学。此外,药酒进补对肝脏、肾脏有一定毒副反应,有胃病、高血压、脂肪肝、慢性肝病的患者不宜饮用。如果盲目采用民间偏方,对药性、剂量不清楚,不了解配制常识,也不懂得对症服用,可能会造成身体损害,严重的甚至会发生意外。
锦州市食药监局建议市民应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或配制药酒,不要购买没有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不要盲目自制、饮用所谓的秘制药酒。
同时,锦州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泡制经营和流通环节经营散装药酒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泡制所使用的基酒和添加物质,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的,依法从严查处。要加强食品科普知识宣传,通过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让散装药酒泡制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了解泡制药酒的风验,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