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巢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该市11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接受检查,未发现质量安全违法事项。
企业自查。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对不主动提交自查报告及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风险的企业,纳入高风险企业名单,提高该企业在下一个年度的现场监督检查频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加大对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按时提交本年度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现场检查。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检查方式,查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标识标注情况、获证后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委托加工情况、产业政策执行情况、获证产品抽样检测情况,原辅材料进货验收情况、出厂检验情况等。
责令整改。对1家企业存在无原辅材料进货验收情况和出厂检验情况,该局现场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直至复查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