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第二十二期)》。本期抽检肉制品18批次、豆制品20批次、乳制品18批次、糕点43批次、酒类18批次、调味品22批次、蜂产品制品7批次、饮料4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22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59批次、水产品47批次、鲜蛋16批次)共10大类274批次,其中合格271批次、不合格3批次。
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同时,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或87782890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扬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万马滨河城店经营的鲜鸭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6.6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中心。
(二)开发区好又多超市八里加盟店经营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6.7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中心。
(三)广陵区刘强鱼店经营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37.6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