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简化优化程序,依据《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及相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18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邮编100053),并在信封上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sszcec@cfda.gov.cn。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