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果茶花品种鉴定规范
一、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内的果树、茶树及花卉苗木品种鉴定。
二、鉴定内容及依据
(一)内容
包括选育过程、特征特性、品质性状、丰产性、观赏性、抗逆性、适应性和配套栽培技术等。
(二)依据
1、品种主要农艺性状、丰产性、观赏性、品质性状、经济性状和生产技术以该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结果为主要依据。
2、品种品质分析以省级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的结果为依据。
3、品种抗逆性、适应性以该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抗性表现、适应能力进行综合评定的结果为依据。
三、鉴定条件
(一)果树品种
1、选育情况:亲本来源清楚,选育过程完整,程序正确,方法科学。
2、品种试验:
①每一个品种的区域试验在不同生态类型区不少于2个试验点,试验时间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
②每一个品种的生产试验在同一生态类型区不少于2个试验点,每个试验点种植面积不少于10亩,试验时间为2个生产周期。
3、具有2年以上(含2年)完整的品种分析和抗逆性鉴定结果。
4、具有跟同类型品种(对照)相比一条或多条优异的特性特征,如成熟期、品质、丰产性、抗逆性等。
5、具有配套栽培技术总结或生产要点评述。
(二)茶叶品种
1、选育情况:亲本来源清楚,选育过程完整,程序正确,方法科学。
2、品种试验:
①每个品种的区域试验在不同生态类型区不少于2个试验点,试验时间不少于2年;
②每个品种的生产试验不少于1个试验点,试验时间不少于2年,每个试验点茶苗株数不少于5000株。
3、具有2年以上(含2年)完整的品质分析和抗逆性鉴定结果。
4、具有跟同类型品种(对照)相比一条或多条优异的特征性状,如发芽期、品质、丰产性、抗逆性等。
5、鉴定品种审评分不低于对照品种茶样审评分2.0分。
6、具有配套栽培技术总结或生产要点评述。
(三)花卉苗木品种
1、选育情况:亲本来源清楚,选育过程完整,程序正确,方法科学。
2、品种试验:
①每一个品种的区域试验在不同生态类型区不少于3个试验点。试验时间不少于2年或2个生产周期
②每一个品种的生产试验在同一生态类型区不少于2个试验点。观赏苗木试验数量不少于500株,花卉类试验数量不少于100株。试验时间不少于2年或2个生产周期。
3、具有2年或2个生产周期以上(含2年或2个生产周期)完整的品种分析和抗逆性鉴定结果。
4、具有跟同类型品种(对照)相比一条或多条优异的特性特征,如观赏性、丰产性、抗逆性等。
5、具有配套栽培技术总结或生产要点评述。
四、鉴定结果
(一)初鉴:鉴定专业委员会对报请鉴定品种的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到会委员(专家)达到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总数的2/3以上为有效。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专业委员总人数二分之一的通过初鉴。
(二)通过鉴定:通过初鉴的品种由鉴定专业委员会提出鉴定意见,提交组织单位审核后,报省品审会主任委员会批准,批准同意的通过鉴定。
(三)缓评:鉴定专业委员会或省品种审定主任委员会对报鉴品种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对某些性状认为需要进一步试验验证或材料不全的,缓评。
(四)鉴定不合格:鉴定专业委员会对报鉴品种的各项条件进行初鉴,同意票数未超过专业委员会总人数二分之一的,或省品种审定主任委员会对初鉴通过的品种进行审核,没有批准的,鉴定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