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莱芜市双菜王食品有限公司、莱芜市绿色香源食品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说明了前期处置、调查查处、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后,该2家企业已整改完毕,符合要求。
据了解,莱芜市双菜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酢姜(生产日期:2018年03月26日,抽样单编号为PP18370000003130021),检验结论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2018年5月7日莱芜市食药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并将检验报告送达涉事企业,该企业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莱芜市食药监管局立即对该企业下达停止生产、停止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经查,莱芜市双菜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期为2018年03月26日的甜酢姜产品共计1516袋,成本价:2.30元,销售价为:3.00元,卖出1500袋,销毁16袋。货值金额为:4500.00元,违法所得为:1050.00元。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50.00元,并处罚款10000.00元。莱芜市双菜王食品有限公司对生产的甜酢姜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确认不合格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现已整改完毕,符合要求。
莱芜市绿色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煎饼(玉米煎饼)、大煎饼(小米煎饼)(生产日期:2018年05月07日,抽样单编号分别为lwsc050201036XSJ;lwsc050201035XSJ),检验结论为:大煎饼(玉米煎饼)霉菌项目不合格;大煎饼(小米煎饼)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2018年5月31日莱芜市食药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莱芜市食药监管局立即对该企业下达停止生产、停止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及责令整改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并将检验报告送达涉事企业,该企业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经莱芜市食药监管局调查,莱芜市绿色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期为2018年05月07日的大煎饼(玉米煎饼)、大煎饼(小米煎饼)产品各5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大煎饼(玉米煎饼)成本价:4.00元/袋,销售价为:4.50元/袋;大煎饼(小米煎饼)成本价:6.00元/袋,销售价为:7.00元/袋。两种产品的货值金额共计:575.00元,两种产品的违法所得共计:75.00元。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并处罚款10000.00元。莱芜市绿色香源食品有限公司对生产的大煎饼(玉米煎饼)、大煎饼(小米煎饼)两种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确认不合格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现已整改完毕,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