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深圳海关在蛇口太子湾邮轮母港从一入境旅客行李中截获大量禁止入境物品,其中含冰冻海鱼13条、重26.84千克,以及牛筋、牛鞭、诺丽果等。该批物品均为简易包装,卫生条件差,散发浓重异味。旅客自述受朋友委托携带入境,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目前海关关员已对该批水生产品依法作退运处理。
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文禁止的进境携带物。未进行检疫的产品易携带寄生虫、细菌等有害病原生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