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东玉水果批发店销售的“并蒂红”无核荔枝,涉嫌假冒海南某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蒂红”,37箱涉案产品现场被工商部门依法暂扣,经营者被处罚5000元。
今年6月8日,海口琼山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厂家海南普恒高新雷竞技ap官网入口
有限公司的投诉,对琼山区南北水果批发市场C区12号海口琼山东玉水果批发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并蒂红”无核荔枝为涉嫌假冒海南普恒高新雷竞技ap官网入口
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蒂红”的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37箱(5公斤/箱)予以暂扣,为查清案情,于当日立案查处。
经查,“并蒂红”为海南普恒高新雷竞技ap官网入口
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的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执法人员在案发现场查获当事人销售的“并蒂红”无核荔枝,经“并蒂红”商标注册人海南普恒高新雷竞技ap官网入口
有限公司鉴定为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
经执法人员查实,当事人以每箱170元购进上述商品37箱,净重每箱5公斤,截止案发时尚未出销售,现场批发价格为200元/箱,产品经营额共计7400元。
6月14日,工商执法人员向琼山东玉水果批发店送达了海工商处告字[2018]208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
综上所述,工商执法人员认定琼山东玉水果批发店的经营行为,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决定对其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