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兽药市场秩序,确保畜产品安全,为国庆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决定节前对兽药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这次检查以兽药经营企业为重点,兼顾兽药生产、兽药
使用单位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1、兽药经营企业。检查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经营合法兽
药、经营的兽药是否是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所生产、兽药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是否有销售已作废批准文号的兽药,是否有销售违禁药品的行为、是否有销售过期兽药的行为、进销记录台帐是否完整等。
2、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是否建立生产记录,生产记录是否完整、准确,生产兽药所需的原料、辅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所生产兽药的质量要求。直接接触兽药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药用要求。兽药出厂前是否经过质量检验。
3、使用单位。用药档案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休药
期规定,是否使用不合法兽药。
二、 检查时间和形式
2009年9月3日至9月15日为各市自查时间,市畜牧兽医局将在9月下旬组织抽查,各市区自查报告于9月20前报医政药政科(whsysy@163.com)。
二OO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