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及匹配任务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两大类食品,共327批次样品。食用农产品149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8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天津顺君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用油羰基价、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津南区刘树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菠菜氧乐果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紫江路市场蔬菜区(乔永健)销售的韭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和平区高立群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滨海新区、津南区、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07月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