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两节”期间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过上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对我市“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各市区要提高对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不安全因素,坚决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监管措施,开展水产品安全整顿工作
各市区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开展节日期间水产品安全整顿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因措施不力、检查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密切配合,积极应对食品突发事件
节日期间,各市区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的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确保通信畅通。要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确保“两节”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一旦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应急程序果断处置,将事故的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四、营造氛围,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各市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食品科学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名优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请各市区将节日期间督察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2010年2月23日前报市局渔业科。
联系人:袁修宝 联系电话:523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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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一月八日